老子是春秋末期的哲学家、诗人。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是一个大转型、大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天下大乱、礼坏乐崩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知识分子们思考着社会发展的命运、个人安身立命的可能,就因为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国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景象,其思想高度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同为人类的“轴心时代”)。老子便是其中之一,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开创了中国哲学的先河,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时至今日,研究《老子》仍是一道迷人的风景。
郭店《老子》甲本抄写年代在战国中期之前,且早于乙本、丙本,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老子》传抄本,离《老子》原本时间较近,接近《老子》原本。郭店《老子》甲本是一组哲学诗,简约而深刻,轻快而深邃;朗朗上口,耐人寻味;意境幽美,充满遐想。虽只有一千余言,却已构成完整的哲学体系。老子把道作为本体,道是存在本体、价值本体和社会本体的统一。
一、道是存在本体:先天地生;未知其名
道是存在本体,道具有先在性,无任何规定性,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依据,道是物的原起点、总规律。
1、道是物产生的原起点
本原问题,来自对现象世界(物)的困惑,当哲学家感知到现象世界(物)的规律性、丰富性、神秘性时,就会对其反思,提出疑问,现象世界(物)为何具有规律性、丰富性、神秘性,以及现象世界(物)是从哪里来的,是怎么产生的。当人们把一个现象之物作为本原起点时,必然有更早的起点,就会出现逻辑悖论,这就无法跳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思维怪圈。这种前因后果的思维方式,就无法解答现象世界(物)的本原问题。高明的哲学家,于是要打破前因后果(时间先后)的思维方式,而是要用新的思维方式来解答,那就是自为因果(逻辑先后)的思维方式。不再把具有同质性的现象之物作为现象世界(物)的本原起点,而是把超越于现象之物的一个绝对的永恒的终极的无时间性的无空间性的无任何规定性的非现象之物作为逻辑起点。值得注意的是,本原只是逻辑的产物,人类对本原的认识,只能是逻辑上的推论。人类对本原的认识,只是为了给现象世界(物)一种合理性的解释和意义,同时这种认识论决定着人怎样认识客体,也为人自身寻找意义提供了思维基础。作为无任何规定性的逻辑起点,老子称为道,道是现象世界(物)的本原。
道是绝对的完满的,在逻辑上具有引领作用,混同物的一切差异和矛盾,先于天地而存在(天地是现象之物,不能作为本原)。道,“先天地生”,是说道和物有逻辑先后,道是先在的。
有将混成,先天地生。
混是混同,不是混沌。混原文是蟲,蟲是昆的本字,《说文解字》昆,同也。同即玄同、混同,故读为混。
道和物的关系,时间上是同时的,逻辑上是道先物后。犹如潜意识和梦境的关系,时间上潜意识和梦境是同时的,逻辑上潜意识在先梦境在后,潜意识是梦境产生、变化的依据。
道是绝对的永恒的终极的,无声无形(超越时间和空间),独自存在永不改变,不仅是天地的本原(本根),还可以作为天下万物的本原。
寂寥,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
道无任何规定性,无法命名,给它取个字(别名)叫做道。
未知其名,字之曰道。
“未知其名”和“道恒无名”的表述是一致的。
把无声无形、没有任何规定性的道作为物的本原,而不是把现象之物作为物的本原,这就具有本体意义。
理解了道是本体,对通行本《老子》第一章就容易理解了。本体不是现象之物,没有规定性,故不能认识,不能命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天地之始(逻辑在先)的道有形有象,没有规定性(“无名,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的物无形无象,具有规定性(“有名,万物之母”);要认识道,不能通过经验的认识,而是要通过理性的认识(“故常无欲,以观其妙”);要认识物,则可以通过经验的认识(“常有欲,以观其徼”);道与物有逻辑先后,但并没有时间先后,道和物是一体的,不是分离的,同时出现而规定性不同(“此两者同出而异名”);道和物都是玄奥的,玄奥而又玄奥,它是认识一切奥妙的法门(“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是形而上的,物是形而下的,《易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的道,包括天道、地道、人道,而老子认为天道、地道、人道之先之上还有一个终极的绝对的大道。
2、道是物变化的总规律
道具有“四性”:大、逝、远、返。
道是超越于物的,没有具体规定性,所以老子只能勉强命名。为了对道自身的理解,老子对道勉强概括为四个属性:大、逝、远、返,即自足完满、运动变化、永恒深远、相反相成性(或叫“四性说”)。
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实际应为“吾强为之名曰大、曰逝、曰远、曰反”。这种表达的转换是修辞的需要,用顶真修辞能达到一种一气贯注、无懈可击的效果。
道和物的关系是总和分的关系、是一和多的关系、是整全和分化的关系。道是物变化的根本依据,道也就是物的总规律,因此老子在概括道的“四性”时,来自对物的基本规律的抽象。
二、道是价值本体:人法道;成为王
道是价值本体,人法道成为王而实现完满,就与道、天、地同构成实存(本体和现象)中的四大,这就为作为不完满的人确立了一个终极价值。
1、王是完满的,与道、天、地同构成实存中的四大
在实存中,具有完满性的有四个,那就是道、天、地、王。
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其顺序没有把作为本体意义的道放在最前面,是表达习惯的需要,如果写成“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读起来则很拗口。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老子》,也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已经把王列入四大之一。老子再次特意强调,在实存中,王是其中之一,王可以与道、天、地处于同样的位置。
域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
王不是侯王(或君王),郭店《老子》甲本中另有侯王的概念。王是人的理想人格状态,王能够贯天、地、人而通道。《春秋繁露•王道》中提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庸能当是?”
2、人实现完满的途径:人法道,成为王
在四大中,道、天、地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们自始至终是自足完满的;而王是人的理想人格状态,在成为王之前的人,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欲望欲求,人本身是不自足不完满的。人只有自身成为王而实现完满的时候,才能与道、天、地具有同样重要的位置,同构成实存中的四大。王是人的终极价值和终极目标,这就为作为不完满的人确立了一个终极理想。
人如何成为王而实现完满呢?老子在这一句中给出了答案: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实际应为“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这种表达的转换上文提到过,是修辞的需要,用顶真修辞能达到一种一气贯注、无懈可击的效果。
如果是“人法地、地法天”,那人只法地,而不法天,这是与老子思想相违背的。人不仅法地,还法天,所以《文字•自然》记载:“老子曰……古之得道者,静而法天地……”
人要成为王而实现完满,实现的途径就是:“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
人向外法道、法天、法地,向内法自然。人法道,是因为道是绝对的、终极的,道自身是完满的;人法天、法地,是因为天地依据道得以生,天地能生万物且涵养万物,天地也是完满的;人向内法自然,是因为人的自然状态也是接近道的状态,同时人有自身的规定性,这是区别于道、天、地的。
自然不等同于当今意义上的自然界和大自然,不是与社会和文化相对立的自然,而是指自身的本然(自:自身、自己;然:本然,本来状态)。人法自然,就是人以自身的本然为法则。
人只有同时向外法道、法天、法地和向内法自然,才能成为王而实现完满,与道、天、地同为实存中的四大(人以道、天、地为法则,以自然为法则,这还是老子的法学思想)。
(1)人法天地
<1>天地的虚空
越是虚空柔弱,越是有力量,越是接近于道。风箱的空间是虚空的状态,却又是实有的力量。天地之间也如此,虽然虚空,却贯通天地,阴阳相合,以降甘露。
天地之间,其犹橐籥欤?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2>天地的虚静
达到虚空的状态,是恒常无变的;坚守清静的状态,是始终如一的。万物生长不息,其中遵循着循环往复的规律。天之道运动不息,各自重复着自身的根本规律。
至虚,恒也;守中,笃也。万物方作,居以须复也。天道员员,各复其根。
(2)人法自然
<1>人的自然状态:赤子
人是不自足不完满的,人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欲望欲求,人与道之间常常出现一种分离状态。人法道也是法自然,因为自然与道是统一的,而婴儿就接近“自然”状态,老子于是提出“比于赤子”的观点,为人法道作一个比喻和参照,认为具有厚德的人,就像婴儿一样。
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
“德”,得也,德是指物与道相统一而具有的本来属性、本真状态,而不是指品德之德。成年人无法完全返回婴儿状态,所以老子只是用婴儿打个比喻(“比于赤子”)。法婴儿状态(自然)的过程,也就是理解道把握道的过程。把婴儿仅仅作为比喻,而不是把婴儿作为终极目标,还说明老子认同了人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超越性,在自然和文明之间保持一种张力,才能实现自由和完满。
婴儿是无欲的,只有本能的合理的生理欲求,没有主观异化的社会观念,婴儿不会因为社会观念而自我意识到冲突、矛盾、迷失和苦痛;
婴儿与他物和谐相处,婴儿不对其他生命体产生伤害,因此别的生命体也不会对婴儿产生逆反。
螝蠆虫蛇弗蠚,攫鸟猛兽弗扣。
婴儿精气、和气都是一种和谐状态,因此也不会出现身心上的病变;婴儿保持了一种自然状态,也就是与道保持统一的状态。
骨弱筋柔而捉固,未知牝牡之合然怒,精之至也。终日呼而不嚘,和之至也。和曰常,知和曰明。
而成年人受到社会观念的异化和主观欲望的支配,表现为贪生、纵欲、强盛,而贪生就会病变,纵欲就是强为,强盛就是衰朽,这就远离道了。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
成年人法婴儿(自然)的状态,就是一种童心、安静、无欲、和谐、简洁、自由、平常心的状态。
<2>人的自然原则:知足知止
老子认为,对人来说,有三样东西经常被人们所珍视,那就是身心、名望、财富,这三样东西的轻重位置如果没有一个平衡的评估,人就会给自己增加负担,而远离生命本身,其个人之自由就无法得以实现。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
身、名、货,即身心、名望、财富三者的关系中,其身心是内在的,名望和财富是外在的、是身外之物。身心是目的,名望、财富只是手段。如果把名望、财富作为目的,身心作为手段,那就是本末倒置,身心就会成为名望、财富的奴隶,就会远离自身和自由。
甚爱必大费,厚藏必多亡。
老子不彻底否定名望、财富的作用,因为名望、财富也是实现身心自由的必要手段,但要把身心作为目的,要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知足知止。
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3)人法道
<1>道的运动规律:相反相成
返也者,道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
道的运动方式是反(相反相成),反是“道的四性”( 大、逝、远、反)之一,“道的四性”是对物的基本规律的抽象,所以反最终是针对物而言的,反的基本形式是有和无的相反相成。
<2>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
物包含着有和无两个要素,有和无是相反相成、对立统一的。单一的有,无法切换成无;单一的无也无法切换为有。有和无没有时间先后,不是分离的两个阶段或两种状态;有和无是相对区别,但又是不可分离的一个整体。有中蕴含着无,无中蕴含着有。天下之物得以生,仅以有为前提,或仅以无为前提,都难以得以实现。天下之物得以生,必须以有和无两个要素作为前提,才能得以实现,既包含有变成无,也同时包含无变成有,故曰:“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
<3>“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和“有无之相生也”表述是一致的。
有和无是一种经验认识,不是针对道而言的,因为有和无作为一种规定性,而道是无规定性的,是超越于有和无的。学界普遍认为无是道,恐怕是一种误解。如果“无”是道,老子就不会说“吾强为之名曰大……”,而会说“吾强为之名曰无……”。如果道是无,物是有,那道就不能作为物的根本依据,本体必须包含着现象的最一般、最抽象的规律。
从逻辑意义上,道是物产生和变化的根本依据,道包含着有和无两个方面的逻辑要素。
(4)道的运用规律:柔弱
上文提到“弱也者,道之用也”。人法道之用(弱),就是要做到简朴、淡泊、低调、平常心。老子反对已经错误地把外物作为目的去追求,还因此而锋芒骄横。这样的人必然是远离身心,自找危险。
持而盈之,不不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能守也。贵福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我们周遭的现实,与老子描述的人之完满状态有很大的差距,但正因为有这样一种差距,正因为难以实现,它才成为一种人们向往的具有合理性的且愿意为之而努力的精神理想。
三、道是社会本体:圣人法道,无为而治
道是社会本体,“道恒无为”,圣人法道,无为而治,遵循和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实现人民自富、自化、自正、自朴,这是理想社会的图景。
1、理想的领导角色:圣人
(1)圣人的根本准则: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天下之所以动乱,在于领导者的智辨、巧利、伪虑。圣人则绝弃智辨、巧利、伪虑,人民就能回到质朴状态。圣人行事的根本准则就是“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三言以为使不足,或命之或呼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2)圣人的角色定位:处下不争
圣人做到了处下、不争。处下、不争就是民主,就是服务,就是民本思想。处下、不争,也就得到了民心,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只有领导者扮演处下、不争的圣人角色,扮演着民主、服务的角色,才能建设出理想的美好的社会。
江海所以为百谷王,以其能为百谷下,是以能为百谷王。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其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天下乐进而弗厌。以其不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反对等级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非常前卫的。老子不仅仅局限于提倡领导者和人民平等,反而让领导者处下,这是老子看到了领导者和人民之间处于一个不对等的力量悬殊,如果讲平等,是不现实的,领导者拥有着公共权力,无法与人民实现平等,因此只有让领导者处下,这样才能确保真正的平等。
(3)圣人的个人修养:知足不强
圣人视素保朴、少私寡欲,所以做到了廉洁、不贪、知足为足。
罪莫厚乎甚欲,咎莫险乎欲得,祸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
圣人的廉洁知足,还表现在和平外交上,不霸道,不侵略,军队是用来防御的,不是用来侵略的。不得已而用之,胜利而不骄傲。
以道佐人主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
圣人微妙玄达、谨小慎微、充满敬畏,而又焕然敦厚、宁静超脱。遵循大道,不欲尚盈。
长古之善为士者,必微妙玄达,深不可识,是以为之容:豫乎若冬涉川,犹乎其若畏四邻,俨乎其若客。涣乎其若释,敦乎其若朴,沌乎其若浊。孰能浊以静者将徐清,孰能安以动者将徐生。保此道者,不欲尚盈。
2、圣人的治理原则:无为
(1)无为故无败
圣人与侯王(或君王)的区别在于,圣人坚守无为,而候王常常强作妄为。无为就是法道,遵循和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而不是以主观欲求进行干预,这种人为的干预(为)就是一种执,为和执都意味着失败。为是人为,违背了自然,无为就是没有人为,维护自然之状态。无为的状态就是不欲、不教、辅万物之自然。如果说无为是遵循事物本身的内在机制,为则是人为之主观控制。
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老子不教化的思想也是很前卫的,因为教化就是意识形态,就是人为干预自然状态,是统治阶级为了统治利益而进行的愚民手段,这种教化就会对人民构成一种异化和侵犯。如果统治阶级不进行教化,而是坚持自然之道,万物则会自我进化,这样天下反而安定。
道恒无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知足,知以静,万物将自定。
有人认为“无为而治”仅出自《论语》。其实,老子不仅讲“无为”,也讲过“无为而治”,《文子•精诚》里记载:“老子曰:人无为而治,有为也即伤。”《文子•符言》里记载:“老子曰:闲居而乐,无为而治”。
(2)无为不消极
无为是积极的,无为是为了治。无为不是无所作为,不是无所事事,不是什么都不做,无为是相对为来讲的。为是人为,是妄为,而无为是反对人为,反对妄为,而要坚持自然规律,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
如果把无为解读为消极,解读为无所作为,那就把老子的思想歪曲了。老子的无为,是为了合理的科学的理想的治理,无为不仅不消极,相反是积极的,老子在讲无为的时候,都是带着目标和理想的。
老子主张,要做好大的事情,得从细微之处入手。看得太容易了必然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圣人把问题看得很难,最终反而不难。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之。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老子主张,不以个人好恶之心为尺度进行美丑善恶的虚妄价值判断,但承认事物的相对区别。坚持无为、不言、不居,反而把事情做好。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也,恶已;皆知善,此其不善已。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而弗居。天唯弗居也,是以弗去也。
老子主张道器结合,既要把握道,又要认识客观事物。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定性后,人们就会知道它的界限,知道了事物的界限就不会有危险。
道恒无名、朴,虽微,天地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也,以输甘露,民莫之命天自均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也,犹小谷之与江海。
老子还非常重视防微杜渐,主张处理在矛盾尚未出现的时候,治理在混乱尚未发生的时候。处于安定之时,就容易把持;事物尚无征兆,就容易谋划。处理脆小的问题,还能够分判;细微的问题开始萌芽时,还能够破除。
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无有也,治之于其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作(于垒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
在老子的论述中,一方面反对为(“为之者败之”),另一方面又多次提到要为(“为无为”;“为而弗恃也”;“为之于其无有也”),这并不矛盾,原因在于,当提倡为的时候,为的对象仍然是无为。“为无为”,为的是“无为”;“为而弗恃也”,为的是“弗恃”(不占有);“为之于其无有也”,为的是“无有”(没有发生时)。这三个为,实则无为。老子提出无为,会有人发出疑问,领导者总得为点什么、争取点什么,所以老子觉得,非要为也可以为,那就“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教不教”,“欲不欲”,“为而弗恃也”;“为之于其无有也”。
(3)无为以公正
道是一个整体,具有整全性,而物是依据道而生,物也一样具有整全性,物没有优劣高下之分,没有美丑善恶之别,凡是具有的二元对立的意识,均属于虚妄的价值观念所致。物犹如道一样,具有整全性,老子把这样的认识论,叫做玄同。玄同之心不仅仅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态度,还是一种公正之心。
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闭其兑,塞其门;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老子主张以正治国,无为自化,清静自正。人民不需要人为去教化,教化就是虚妄价值,就会适得其反,反而让人民变得巧智多多,人心杂乱。春秋时期动乱的原因就来自统治者自身不正、强作妄为,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天下大乱。天下已经大乱再治理就晚了,社会已经无救了,还不如顺应时势。以正治国的关键在于领导者,领导者正,则人民朴,领导者无为,则人民自化,领导者为之,则天下乱之。
“以正治邦”,是政治的合法性基础。因为不正,所以天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智、法物滋彰。因为天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智、法物滋彰,所以民弥叛、邦滋昏、奇物滋起、盗贼多有。要以正治邦,就要无事、无为、好静、无欲。圣人做到了无事、无为、好静、无欲,人民就会自富、自化、自正、自朴。
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夫天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滋昏,人多智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这是老子对理想社会图景的描述,这种理想之社会,才是真正自然、无为、自由、平等之社会。自发秩序理论创始人,奥地利社会经济学家哈耶克(1899—1992),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认为,老子“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是其自发秩序理论的经典表述。自发秩序理论主张自发的扩展,而不是自觉的规划,主张自然,而不主张人为,这正是老子所主张的。
老子作为春秋末期的哲学家,构建出的道本体论,是存在本体、价值本体和社会本体的统一,在现在看来也仍然是积极的、进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子作为中国乃至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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